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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借用申請單

儀器借用申請單

1.借用前請先填寫本申請單。

2.借用規定:

    需押具照片的有效證件,或是押金$2000元。

    於借用時繳交,歸還時確認儀器無損壞遺失後領回。

3.借出前請先檢查全套儀器是否完整,歸還時需全套歸還。

4.借用期間請善盡保管人責任,愛護使用,若有損壞照原價賠償。

5.若為課堂使用並由授課老師申請者,免保證金。

6.請於實際借用日期之前一天16:00前將借用申請單送至系辦,不接受當天送件當天借用。

7.本申請單如有未盡事宜,以本系辦公室公布或通知為準。

 

專兼任教師請填0、校外人士請填1
範例: 4050304-25;錄音機 ※若不清楚編號及名稱,亦可先列印出後再填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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